西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表1 单位:元/生·学期
项目 学校 标准 | 课本费(代办费) | 寄宿生住宿费 |
小学 | 按省政府采购中招投标中标零售价格实收取 | 分别由各设区市价、财政、教育部门根实际情况按成本核定 |
初中 | ||
备注:1.农村地区贫困学生免收课本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 2.城镇低保家庭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教科费,补寄宿生生活费。 | ||
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以外的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表2 单位:元/生·学期
项目 学校 标准 | “一费制”杂费(最高标准) | 代办费 | 寄宿生 住宿费 | 服务收费 | |||
杂费 | 课本费 | 住宿费 | 搭伙费 | 自行车保管费 | |||
小学 | 基本杂费 | 信息技术教育费 | 冬季取暖费:按市价费发2002295号文件执行 | 按招投标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收取 | 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 按伙食成本收费 | 每生每月不高于5元,参见市物 发 [2005]88 号文件 |
55 | 45 | ||||||
初中 | 基本杂费 | 信息技术教育费 | |||||
80 | 50 | ||||||
备注:1.市中小学校取暖费标准(一学年按一个采暖期收费):(1)用燃油锅 炉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80元。(2用电锅炉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 期不超过90元。(3)用空调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60元。(4)用天然 气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50元。(5)对煤炉和燃煤锅炉取暖的中小 学校,取暖费实行动态管理。 2.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相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学校)就读的, 与当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3.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部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起开 始执行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再收取借读费 4.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未改制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接收非本单 位子女就读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小学借读费300元/生·学期,初中500元/ 生·学期。 | |||||||
西安市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一、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
类别 | 收费标准 | |||||
学费 | 借读费 | 择校费 (三年) | 计算机培训费 | 毕业证工本费(元/证) | ||
高中 | 省级标准化 | 800 | 1000 | 15000 |
60 |
4.5 |
城市 | 350 | 800 | 12000(市级) 9000(普通) | |||
农村 | 2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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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 | 文科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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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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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高中择校费: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八十三中、交大附中8所中学每生3年最高 不超过2万元。 2.择校费用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学校收取择校费后,学费仍按学期收取,不得再收借读费。 4.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部属国有企业办中学,不论改制与否,从2007年春季起,一律按上述标准执行。 5.未移交地方的企事业学校(改制学校除外)面向社会招收的计划内学生,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收取借读费,招收的择校生收取规定的择校费后, 不得再收取借读费。 6.择校生要求退、转学的,经学校同意,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 7.计算机培训费:凡符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陕价费发200219号文件规定的,具备开设信息技术课条件的学校经收费资格审核部门批准并 办证后方可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8.有关收费文件参见(陕价费发200383号)、(市价费发2003148号)、(市物发2006209号)、(陕价行发2006 120号)。 | ||||||
二、高中代办费用
序号 | 费用名称 | 说明 |
1 | 课本费 | 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陕价行发200681号文件有关规定核定后的标准收取。 |
2 | 电教教材费 | 凡符合原省教委、物价局陕教材发199810号文件规定的国家和省级、市和县(区)级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学校及其他学校分别按每生每学期30元、20元、15元标准收取。 |
3 | 统考招生费 | 1.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每生每次95元(陕价费调发20033号)。2.高中毕业会考收费(含补考):考试课每生每科6元,考查课每生每科4元,合格证书及审定费5元。 |
4 | 冬季取暖费 | 1.用燃油锅炉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80元。2.用电锅炉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90元。3.用空调取暖的,每生每个采 暖期不超过60元。4.用天然气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50元。5.对煤炉和燃煤锅炉取暖的中小学校,取暖费实行动态管理(参见市 价费发2002295号文件)。 |
5 | 住宿费 | 每人每月城市20元,农村10元(公寓制管理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
6 | 搭伙费 | 按伙食成本收费。 |
7 | 自行车保管费 | 每生每月不高于5元(参见市物发200588号)。 |
西安市重点(省标准化)中学名单
表4
新城区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省市两级) 陕西省西安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西安市第三十八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铁三中(省市两级) 黄河中学(省市两级) 西光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东方机械厂子弟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华山中学 碑林区 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省市两级) 西工大附中(省市两级) 省建一中西安交通大学附中(省市两级) 西安铁一中(省市两级) 西北大学附属中学(省级) 中铁一局西安中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中西安高级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三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六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八十二中学西安市英才中学西安市第八中学 莲湖区 西安市第十中学西安市第四十四中学西安市第一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七十中学西安电力机械公司高级中学庆安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远东一中(省市两级) 西安市外语学校远东二中 灞桥区 西安市第三十四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第六十四中学唐华集团第四棉纺织厂子弟中学五环中学(省市两级)
| 西安庆华电器制造厂子弟中学(省市两级) 未央区 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一中 陕西第十棉纺织厂子弟中学 陕西重型机器厂子弟学校 车辆厂子中 雁塔区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育才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博迪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航天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陕西师大附中(省市两级) 西安电子科技教育集团第一中学电子一中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 其他区县 西飞一中(省市两级,阎良) 西安市临潼区华清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临潼中学长安区第一中学(省市两级) 长安区第二中学(省市两级) 西安市田家炳中学(省市两级,蓝田) 蓝田城关中学周至县周至中学(省市两级) 户县第一中学(省市两级) 户县第二中学西安惠安中学(省市两级,户县) 高陵县第一中学 增市级重点学校 西安高新唐南中学(雁塔) 长安大学附中(雁塔) 关山中学(阎良) 雨金中学(临潼) 长安四中(长安) 长安六中(长安) 户县四中(户县) 周至第二中学(周至) |
注:全市74所重点中学,省级重点中学1所,省市两级重点中学35所(其中政府办25所),市级重点中学38所(表中未注明的均为市级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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