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租房容留他人在网上招嫖的刘某被丰台检察院批捕。
刘某于2004年来到北京,租下房屋后,刘某将出租屋转让给朋友张某和他的女朋友住下。与此同时,刘某让张某上网招揽嫖客,并安排张某的女朋友进行卖淫活动。
张某的女朋友被抓后交代,自2004年8月至9月间,她一共进行了十多次卖淫活动,所得的4000元都上交给了刘某。刘某在负责她和男朋友的住宿、吃喝花费后,发给张某1000元的月“工资”。
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将张某及他的女朋友抓获,嫌疑人刘某却闻风逃往外地。去年底,经公安机关上网抓逃,刘某在青岛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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