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报道: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发文,取消义务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切学校服务性收费,不得收取补课费等,进一步扫除乱收费的死角。
1月下旬,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义务段春季开学收费标准(楚天金报曾详细报道)。
本次发文,规定了学校的一些代收费项目,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
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矿泉水、蒸馏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取费用。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搭伙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考试费、补考费等费用。学校也不得以民办或改制的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收取费用。
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并向学生收费。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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