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准备开杂货店销赃 其女友穿赃物被失主发现
本报讯(记者 崔永利 苗波)窃贼女友穿着时髦的上衣走在大街上,不想这件服装却露出馅:失主一下子就认出了自己的衣服。当警方介入调查时发现,该窃贼十余平方米住处存放的赃物五花八门,手机、服装、皮包、电池等等堆积如山。
穿着赃物 碰见失主
公安新城分局解放门派出所最近抓了一个小偷,当警察进入小偷的住处时,惊奇地发现案情并不简单。
该所主管刑侦的副所长郗毅超说,1月31日,东八路附近一居民报警称家里失窃,除了丢失两千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外,还丢失了价值约两千元的服装。由于入室盗窃失物价值超过五千元,警方将该案定为重大入室盗窃案。春节将近,警方开始四处走访和布控。
2月24日,报案的这家女失主在五路口附近看到一女子穿着一件和自己丢失的衣服一模一样的上衣,她很快就警觉起来。因为这件衣服在全西安市只有一家专卖店,而且是单品,于是,这位女失主立即电话报警。解放门派出所将这名女子带回后发现,她的提包里有一部手机和5000元现金。这部手机正好是报案女失主丢失的。
家中赃物 堆积如山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穿赃物的女子40岁,姓朱,这件衣服是其男友林某给她的。民警带着朱某来到其太华路附近的住处,将正在睡觉的林某控制。在这个十余平方米的住处,民警惊异地发现,这里存放的各种手机有50余部、手机充电器百余个、皮衣和各种高档衣服80余套。此外,还有二三十个存折,银行卡,甚至还有皮包、皮箱、电工工具、电池以及戒指、数码相机等等。
民警用了很长时间来登记这些赃物,而一些手机卡还在手机上,通过手机号码和里面的短信,警方很快就与13名失主取得联系。
在这些失主中,竟然有6人是在大年初四到初六家中被盗的,甚至一失主电冰箱内存放的烧鸡都被林某偷去了。由于有不少失主没有报警,林某拒不开口,目前警方只能以零口供对其刑事拘留。
朱某交代,林某是四川人,她和林某在2005年认识并同居。林某经常半夜出去,然后就带着许多东西回来,看着家中越来越多的赃物,朱某就每隔十天左右就出去销赃,后来看到外出销赃太慢,他们便准备开个杂货店公开处理这些东西。解放门派出所教导员金军利提醒广大市民,节假日期间千万不要疏于防范,大家大意之日往往是窃贼得手之时。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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