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须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这是保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里的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申请设立保险业金融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保监会提交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提出开业申请时,应当提交具体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开业验收时,应当演示反洗钱的内部操作流程,保监会将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
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专门部门或者指定现有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指定反洗钱工作联系人。有分支机构的公司也应设立相关部门和联系人。
此外,各机构应研究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保监会备案。来源:中国证券报(尚晓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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