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30岁的李某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李某给家乐福等超市投送恐吓信,信中自称阿富汗军人,要回国参战急需钱财,并勒索钱财100多万元。法院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
你为何要向这些超市邮寄恐吓信?检察官问李某。
检察官介绍说,李某因女友怀孕、母亲生病需要用钱,而自己又无业在家,在报纸、网站上看到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恐吓的方式骗取钱财,便想出以投放细菌武器恐吓北京大中型超市和食品公司的歪招。自2006年7月起,王某先后以邮寄或直接放到超市货架上的方式,给小白羊、物美、家乐福等多家超市以及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发送恐吓信,自称其是阿富汗恐怖组织军人,因为要回国参战急需用钱,自制了带有细菌武器的商品,要上述单位用20万现金交换,否则将投放细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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