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浩通讯员胡思进)春节过后,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非法传销组织往往以“招工”为名大量招揽传销人员。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部分已被查处取缔的传销组织名单和用于传销的部分产品名录(见附表),工商总局同时发布打击传销2007年第1号提示。
据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我市市、县工商局查处的传销案件中,大部分是以这些早己被取缔的传销公司以及虚假注册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如:2004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桂林市及灵川、兴安县工商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及掌握的线索,联合公安部门分别在市区东安街、灵川镇及兴安县严关镇端掉了6个传销窝点,其中2个为“深圳文斌”、“武汉新田”的非法传销组织,4名传销组织者分别受到工商、公安部门的惩罚;2006年4月25日晚,市公安局秀峰分局采取突击行动,捣毁了7个非法传销窝点,遣散数百外地传销人员,摧毁了“深圳文斌”在桂林的传销网;2006年1至7月,临桂县工商局在县城桂康新城居民区、东坡园小区等出租屋先后取缔了以广州杨森林、深圳文斌等名义从事西服、化妆品非法传销窝点37个,遣送传销人员330人。
据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传销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传销活动从过去单纯推销产品,发展成了只传销某种理念或虚拟产品,直接“拉人头”、收取“人头费”的形式来获取非法利益。另外,不法分子还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或电子商务等名义进行传销活动,并且向大学校园蔓延。如:2006年,有非法传销组织在桂林进行“86ist”远程教育非法传销活动,以桂林多所高校在校大学生为重点发展对象,仅仅4个月时间,共发展下线1400多人,非法经营额达70万多元。
该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应警惕“拉人头”式传销,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警惕传销者利用已被执法部门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者虚假注册的公司名义骗取钱财,传销产品不能买。
附:(一)17家传销组织名单
1、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亦称“深圳文斌”)
2、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亦称“武汉新田”)
3、莱克萨斯香港分公司
4、广州扬森化妆品有限公司
5、法国欧丽曼化妆品公司
6、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德国王牌88传销组织
8、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9、莱蒂菲传销组织
10、纤瀛国际传销组织
11、广州天冀公司
12、北京恒源伟业电子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13、得利(华良)公司,亦称“得利(集团)公司”、“全球得利计划公司”、“全球得利计划联盟”、“美商得利”等
14、鹤岗“盛世临”传销组织
15、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
16、品品得(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
17、广州佑融国际贸易公司
(二)13种传销产品名单
1、“盛世临”保健品
2、“蝶贝蕾”化妆品
3、“法国欧丽曼”化妆品
4、“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
5、鸸鹋油
6、“天狮美丽佳人”化妆品
7、“伊美牌”牛初乳冻干粉胶囊
8、“伊美牌”化妆品、保健品9、紫苏油
10、“广美莎缇”化妆品
11、“扬森牌”化妆品
12、“肤美一生”化妆品
13、纤瀛国际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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