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通知要求,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不得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公安部等4部委联合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活动
晨报讯(记者郝涛)“网游服务商不能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不能提供网游积分交易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的服务。”昨日,公安部等4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网络游戏服务商经营不规范,开设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不法人员甚至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等重点地区的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行业监管,治理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开设网上赌局、坐庄设赌“抽水”等网络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监督网络游戏服务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求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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