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起实施的《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有较大调整。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2007年工作要点(草案)进行审议,其中明确提出将把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办法升格为管理条例,其具体内容也将有诸多变化。
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拟制定新法规9件,修订修改法规9件。其中,今年将初次提请审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监督司法工作若干规定(修改)、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修改)、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12件立法项目,争取年内审议通过;争取上半年审议通过地方志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 胡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