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印发《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指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逐步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规范化、系统化的生育健康服务。
据了解,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健康指导。
规范强调,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时,医疗保健机构要热情接待夫妻双方,讲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及流程。通过询问、讲座及健康资料的发放等,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健康状况检查是要通过咨询和孕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建议。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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