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示意图
热线记者 胡竹林 通讯员 王臻 报道
2007年2月17日(年三十)凌晨2时02分,市公安消防局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上城区里太祖湾43-47号发生火灾。公安消防局迅速调集近江、湖滨、鼓楼三个中队9辆消防车前往扑救,凌晨3时左右火灾基本得到控制。火灾烧毁5间两层砖木结构房屋,受灾8户15人。火灾造成3人失踪,现场人员当即组织清理火场,最终在里太祖湾45号内发现两具尸体(吴某,男,1944年生;舒某,女,1950年生,两人系夫妻关系),另一人(徐某,男,1954年生,系劳改释放人员)下落不明。
昨天,市公安消防局通报,火灾原因已经查明为纵火案件,犯罪嫌疑人即是失踪人员徐某。徐某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对生活有不满情绪,与被害人夫妇因一些日常琐事常常吵架,感觉受到了歧视。当天凌晨,徐找来一堆棉絮,并将其搁置在室内一辆自行车的把手上,随后点燃了棉被下的报纸……
起火房屋为两层砖木结构,事发后已经坍塌,要在这片灰烬中查明火是从哪里开始烧起来的,再来判断起火原因,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个谜究竟怎么解开,我们请市公安消防局的火灾调查专家谢松明来讲一讲。
谢松明:那天凌晨3点钟左右,我来到了火灾现场,负责现场勘查工作。按惯例,要先确定有没有人员伤亡,点了点人数发现少了3人。火扑灭,我们即对现场进行清理,在45号一楼内发现了吴某、舒某夫妇的尸体。45号一楼最西侧房间内部西墙门、窗及框均已烧毁,在墙体房间西南角发现一个立式空调残骸,男性尸体在靠西墙处,头朝南,卧姿,在最上层坍塌物中;中间房间与东侧房间之间有一个清洗区,有三个水槽,女性尸体就在水槽之间,呈仰姿,头朝东。
蹊跷大火:
少了三个人只找到两具尸体
清理到天亮,确定另一人员徐某并没有丧生火场,而是去向不明。经过法医解剖,吴某、舒某夫妇死亡之前并没有受伤痕迹,排除了火灾发生前即遇害的嫌疑。
进行火灾调查,首要的是确定起火部位。现场是数百平方米的断墙残垣,再加上火灾过后的清理火场,查找失踪人员,使火灾现场遭到了很大破坏。起火部位究竟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位于哪间房,当时摆在眼前的就是这个难题。省里、市里也来了很多刑侦专家,和我们一起“破案”。
根据烟熏痕迹和火灾蔓延趋势以及墙面、墙体烧损痕迹等调查资料(建筑外侧西面、东面门窗烧损痕迹勘查为:45号烧损最重并向两侧逐步减轻;墙体抹灰层脱落程度为45号中间房间最重,其南、北墙面抹灰层大部分脱落),到了年三十下午,我们已经确定起火部位为45号一楼的中间部位。因为这块地方,最下面的是地面,上面是炭化物,再上面是坍塌的瓦砾和墙壁,层次非常清晰,符合起火部位的特征。
45号房屋由西向东有三个房间,查明了起火部位,接下去是查找起火点。45号中间房间有辆自行车残骸,车头朝东南,车头金属变色变形程度重于车尾,前轮钢圈呈扭曲状,后轮钢圈未变形,前轮处还有棉纱残骸。由此断定,起火点位于自行车车头前。
排除法:排除三大起火原因
起火部位和起火点都找到,接下去就是最关键的起火原因了。大家猜测,烧煤气、电线短路、烟蒂等都有可能引起火灾,所以要找出真正原因得采用排除法。
烧煤气引起?不是
对45号中间房间进行勘查:靠北墙有一灶台,上方有一只单眼煤气灶,煤气炉上有一个金属锅子,锅和灶都有变色变形,但不是很严重,从痕迹上看并未处于使用状态;靠西墙有一个废弃灶台,堆放杂物。房内还有一大一小两个煤气瓶,瓶体完好,无变形,瓶上部金属局部变色,瓶阀局部熔化,从痕迹上看,处于关闭燃烧状态。烧煤气导致起火的原因排除。
电线短路?也不是
我们在45号中间房间还提取了8颗导线熔珠,就是电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结成的晶体,送总队鉴定后,其中有7颗是火烧熔珠,另一颗是二次熔珠。火烧熔珠与二次熔珠的区别就是前者未经历过电线短路阶段,后者往往是在电线短路再加上外部燃烧才会形成。所以,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也排除了。
烟蒂和烟花?更不是
如果是扔掉的烟蒂引起火灾,那一般都有一个阴燃阶段,用消防的术语说,起火点那一块应该已经灰化,这与现场的炭化不符,所以排除这个可能性。会不会是燃放的烟花飞进来引起呢?经过对周围邻居的了解,凌晨并没有燃放烟花,所以也没有这个可能。
剩下的:只能是纵火
电气、外来火种、遗留火种三个可能性全部排除,剩下的只有人为放火了。到了大年初一,我们基本上认同了这个结论。这个时候,公安部门传来消息,失踪人员徐某已经被找到。根据我们勘查的信息,公安部门再开展有针对性的讯问,最终,徐某交代了人为纵火的情况,与调查作出的认定完全一致。
此时,距离火灾发生还不到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