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协炮轰商家返券促销
希望消费者坚持抵制,呼吁商家停止类似活动
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
本报讯昨天起,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对我国商业零售业存在的返券促销活动群起而攻之。
近年来,我国商业零售业促销活动愈演愈烈,方式手法不断翻新,从年初持续到年末,几乎无店不促销,无时不打折。对此,消费者虽多有不满,但因全行业如此,也只能被迫参与。而在各种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反映最突出的莫过于返券促销。中消协在分析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受理的此类投诉后发现,返券促销存在如下七大陷阱。
一、模糊宣传陷阱。一些商场在宣传时标称“满200返300”等,但在商场内常有满200返30、50、80等多种返券方法,这些在总体宣传时要么不加标注,要么以小字标称,以诱使消费者参与购物。特价商品、名牌、化妆品等还不参加活动。
二、总折扣率陷阱。如满100返100,表面上看是五折,实际上远非如此;有的满200返236,以零头增加计算难度。
三、商品标价陷阱。在商品的标价上,往往是99、199、299等,要想凑齐返券额度,计算起来十分繁琐。
四、凑齐差价陷阱。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过程变成痛苦的斗智过程。
五、返券使用陷阱。在返券的时间、空间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不同额度的返券,如买100返40与返100取得的券不能通用,只能在返券额度相同的商品类别中使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六、返券程序陷阱。购物和返券需分别排队或上下不同楼层。消费者为凑齐返券,不得不在商场内往返奔波、循环购物,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消费者称,返券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程序复杂,一些消费者最终放弃返券。
七、规避责任陷阱。有些商家以返券商品属于低价处理商品为由,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据了解,返券促销作为价格竞争的方式之一,与其他竞争手段相比,因其种种弊端,而招致广泛诟病。对此,一些商业企业已有所警醒。2007年1月,北京47家“达标百货店”联合签署了“诚信促销倡议书”,表示“不提倡返券促销,坚决反对虚构原价后的返券、打折促销,保证促销活动30天前锁定商品价格”等。北京燕莎、当代、翠微、王府井百货、西单商场、双安、百盛、赛特等各大商场在倡议书上签了字。
中消协对此表示赞赏,并希望全国的商业企业,自觉停止返券促销活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而言,单纯的价格竞争不具优势,难以持久,而且容易自我杀伤。商业企业应当把眼光放长远,更多地关注改善经营理念、改进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培养忠诚客户群、增强核心竞争力。只有实现与消费者、制造商、供货商的共赢,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中消协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返券促销活动,避免落入循环购物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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