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47岁的河北人王树和因在天安门广场兜售伪造的故宫团体参观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26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件终审裁定:驳回王树和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的判决。
据悉,王树和曾因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2005年八九月间,又在天安门广场兜售伪造的故宫团体参观券。以每位50元(正常票价70元)的低价且游览完毕后才付款的优惠条件,招揽旅行团导游,分别向3位导游出售伪造的故宫博物院团体参观券84人次,票面价值5880元。其中一位导游在景山公园向王树和交付1300元时,故宫派出所民警将王树和当场抓获,同时从其身上起获赃款。
民警从王树和在北京的暂住地起获60本伪造的故宫博物院空白团体参观券、1枚计划财务处结算财务专用章及2枚伪造的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赵某人名章。此外,王树和还找制假者为其伪造1张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并随身携带,至2005年9月9日被查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王树和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认为,王树和已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另外,王树和在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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