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况:
王艳:这个王秋就是我孩子的养母。(孩子)没有到两年七八个月,后来就死了,孩子叫明明。这个是曲戈庄村委会妇女主任李瑞美,她说孩子死了,说没几个月,确实是死了。
养母和村委会主任的话让王艳又疑窦顿生。如果女儿真的死了,那么,她们关于孩子死亡时间的说法为什么又大相径庭,而且除了王秋夫妻,谁也没有见过孩子的尸体。
王艳:她说就死在家里了,我说那么谁看见了,她说没有人看见,我找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埋了。她这样说我就不相信。
根据王艳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了王艳女儿养父母的家,可是,对于我们的到来,这家人却表示出了极大的反感。
实况:
记者与养父母家人冲突
因为养父母的拒绝,我们没有从他们口中获得孩子的任何消息,但是,这么多年来,王艳曾经上百次到王秋家,也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出现。那么自己的女儿是否真的还在世上呢?王艳更困惑了。
王艳在绝望中又过了一年,直到1994年冬天,一天,王艳的丈夫下班带回来一张照片。
王艳:这个放在我爱人桌上。搞不明白是谁送来的,后来一想可能是因为第一它(照片)告诉我,孩子还活着,要不然就是说你放心,或者你赶紧去找去。这都是我的猜测。
也许是思女心切,王艳一看到照片中的这个孩子,就认定是自己的女儿。依据照片背景的环境特点,王艳到处寻找,整个青岛都跑遍了。
王艳:后来有一个人说,他说这个好像有点像威海烟台一带不是青岛,我又转到烟台威海.
王艳表妹王宝红:无论是冬天、夏天,只要是有一点时间,有一点这方面的信息,任何的她不会放过。
王艳:领导说,你知不知道你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神经病和祥林嫂一样。我突然一下子就回忆我当时找孩子,我想确实那么回事,因为我给无数人讲,给一个人讲20遍,但是我自己感觉不到。
王艳表妹王宝红:整天叨叨,絮叨了,孩子还没死,那在哪里?到处找。
茫茫人海,仅凭一张照片这样的线索,犹如大海捞针,寻找女儿12年,一直没有消息。但是对于女儿的强烈思念,王艳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
王艳的表妹王宝红:这个孩子一天找不到,她的心里头就永远不得安宁。
王艳:没有放弃,为什么呢?因为我感觉这个孩子没有死。
十多年来,无数次的从希望到失望,让王艳觉得不能再这么找下去了,2005年11月,王艳一纸诉状,把青岛市立医院告上了法庭。她在法庭上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医院返还孩子并赔偿自己财产精神损失共计150万元。
王艳:将我的女儿还给我,那毕竟是我的孩子。
王艳的代理律师王富:王艳寻找孩子最主要的还是基于一种母子之间的感觉,所谓的财产损失也好,精神损害也好,都是次要的。
对于王艳的孩子为什么会被送人,青岛市立医院有自己的说法。
青岛市立医院代理律师张新博:孩子的爷爷,也就是张遗他签字,明确表示家里不要这个孩子了。
王艳的代理律师王富:王艳的公公签字是无效的,他没有这个权限,只有孩子的生父母,也就是王艳以及她爱人,才有这个权利送养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第四条中明文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的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但是17年前,王艳在青岛市立医院出生的女儿,显然不在被收养的范围内。
王艳的表妹王宝红:又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你不告诉我的情况把孩子就送人了,不管你医院怎么原因,你没有这个权利,那要这个样子的话,谁还敢到医院生孩子?
经过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次开庭审理,2006年11月26日,王艳等来了结果。她没想到自己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中交还孩子这一项,应由公安机关审查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王艳:我说不会吧,怎么能今天一年以后跟我讲,我不属于你们法院的案子受理范围,我说那么你怎么开庭了呢?
王艳的表妹王宝红:这个亲权侵权问题怎么来对待,很多的母亲,你叫她永远这样期盼吗?
王艳不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个星期后,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2月5日下午,该案在济南开庭审理。记者旁听了整个庭审。医院方面再次承认当年把王艳的孩子送给了别人。
青岛市立医院代理律师张新博:1989年的1月4日,经过治疗,孩子的情况也稳定了。当时在李村曲戈庄,有对夫妇就临时带养了这个孩子。
王艳的代理律师王富:我们根据相关的证据可以认定养父母抱养的这个孩子就是王艳的孩子,但是养父母说这个孩子已经死亡,但是又没有相关的证据,同时我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个孩子还活着。
这些日子,王艳只能焦急地在家里等待法庭的审理结果。
王艳的代理律师:包括养父母,包括医院都在回避这个问题。
王艳:我是一定要告到底,我这次坚定不移要告到底,我想有中院,高院,上面还有最高法院,我想它会给我一个通过法律这方面给我一个比较好的说法。
王艳的表妹王宝红:要是活着就是大姑娘了,肯定是希望她能在她妈妈身边,让她妈妈这一生,能尽快的实现她自己美好的愿望,
王艳:我总是想这孩子18年,我没有亲自养育她。我想这是最悲惨的。
女儿到底是生是死,至今还是个谜,有些问题王艳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公公会放弃刚出生的孙女,既然医院把孩子治好了,却为什么不把孩子还给她而送给了别人,让她失去女儿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王艳说,为了找到女儿,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她一定会坚持到底。
责编:张银
编导:王炜 摄像:蒋金轮 录音:张沪新 后期:戴伟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