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就要开始了。26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今年年检“新规”,年检材料中新增《企业基本情况核查表》,重点核实企业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住所等具体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醒,工商部门将对参检企业填报的信息逐户进行核查,并没有委托任何企业收集信息,企业可拒绝个人收集的不明信息。年检中隐瞒真实信息,公司将面临1万-5万的罚款。
已立案企业停办年检手续
企业年检是工商机关对企业实施的一种特殊的监管措施。通过年检可以发现、查处一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企业。为充分发挥年检作用,本年度年检中对日常监管中已经立案或有案件线索,需要调查的企业,在年检中暂停办理年检手续,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再办理年检。
逾期未年检三年内禁办企业
据了解,北京市将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工作。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补办年检并予以处罚,逾期仍未接受年检的企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投资、登记行为将受到限制,三年内将不得担任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革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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