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京晶七名未通过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员,将某文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约定返还学费。一审法院作出了文化公司返还七名学员学费的判决,文化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6月,李先生等七人通过某文化公司开办的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的招生简章,获知该公司开设司法考试培训金额返还班,承诺司考通不过将返还学费。
李先生等七人遂将该文化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要求文化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返还学费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文化公司向李先生等七人返还学费,文化公司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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