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山东省高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法官层层签订了零违纪责任状,确保年内不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在签字仪式上,省高院院长尹忠显同各位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和副厅级审判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法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过问配偶、子女和近亲属代理的案件,或为其代理的案件提供任何便利;不向配偶、子女、近亲属和律师介绍案件;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自觉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和身边人员不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责任书规定,副院长保证分管部门年内不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若年内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分管副院长必须向院长检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为了构筑抵御“人情面子”侵蚀的廉政堤坝,省高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确保司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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