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牟平区高陵镇70岁的刘老太太,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她被人告了,因她是摩托车车主,要负交通事故的连带责任,人家要求赔偿。这事,对老太来说,不亚于一个青天响雷,村里的人议论纷纷,互相传说着。
但不管怎么着,既然被人告了,就要到法庭上去面对。
见到这位“车主”,原告愣了:“怎么是个老太太?”见了告她的人,老太太很是生气:“我跟你们一无怨,二无仇,你们凭什么告我一个老太太?!”
通过法院的开庭调查质证,受害人知道事件与老太太毫无关系,便撤回了对老太太的起诉。但通过开庭,老太太知道是一家摩托商店店主冒用了她的身份证和户籍本,把摩托过户到她的名下卖出去了。而买摩托的人撞了人,所以受害人把肇事者和车主的她一起告上法庭。那么,“摩托店主是怎么弄到我的身份证和户籍本的?他凭什么连招呼都不打,就冒用了呢?让我凭空受这个连累?”刘老太太决定回家查个出落石出。
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与女婿买摩托有关。原来,老太太的女婿到这家摩托商店买车,因摩托车挂牌必须是农村户口才可以,而老太的女婿是城市户口,于是女婿拿了她的相关材料去买了摩托车。然后呢,店主就私自用老太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将商店出卖的59辆摩托车牌照全部登记在老太太的名下。2006年,其中的一个顾客骑摩托撞了人,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知道原委后,老太太非常生气,把店主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自己的姓名权,并赔偿精神损失。后经法院调解,店主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5000元。记者 于君通讯员 张忠民 韩刚
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