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十五”时期供热发展回顾
(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
二、“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负荷预测
(一)能源供应分析
(二)建筑面积预测
(三)规划热负荷
四、“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方案
(一)总体规划思路
(二)规划方案
(三)能源供需平衡
(四)重点项目
(五)环境效益分析
五、“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发展重点工作
(一)加快大型热源建设,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二)实施供热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供热结构
(三)推进供热节能改造,实现供热节能降耗
(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
六、“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供热规划控制,确保供热有序发展
(二)落实项目政策资金,推进项目按期实施
(三)加强供热危机管理,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四)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促进供热行业发展
(五)调整理顺供热价格,建立联动调价机制
(六)转变供热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前言
供热是保障北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发展规划》为北京市“十一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力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出发,将发展与挖潜节能相结合,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统筹城乡、共同发展,保障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依据,并与《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提出了供热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了供热事业发展的规划方案、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十五”时期供热发展回顾
(一)基本情况
“十五”时期是北京供热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供热已成为北京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在促进生产、环境治理和保证居民正常工作、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五”时期,北京市供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初步形成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新的供热局面。
截止到2004年底,北京市各种供热方式所占面积及比例详见表1—1。表1—1 北京市各种供热方式统计表
“十五”期间,北京城市管网集中供热得到了高速发展。城市管网集中热源能力从2000年的4198MW,增加到5745MW,增长了37%;北京市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面积由2000年底的5012万平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8487万平方米,增加了69%;供热管网总长由2000年底的360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620公里,增加了72%,已在市区三环构建成环形干、支网络,基本具备了向中心区全方位供热的条件,并形成了科学、安全、稳定的供热运行保障体系。
“十五”期间,全市区域锅炉供热及远郊区县供热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市区域锅炉供热面积已达32563万平方米,比2000年15118万平方米增长了115%;远郊区县2004年供热面积已达到8710万平方米,是2000年的2.5倍。
“十五”期间,环保型及清洁能源供热为北京的大气环境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燃气供热规模已居全国之首。2004年北京市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29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存在问题
1.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供热用能日趋紧张
“十五”期间,北京没有新建大型集中热电联产项目,致使原有热电联产热源已满负荷,热源建设已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热源供应与采暖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热源日趋紧张。
北京供热用能是以煤炭和天然气为主,并依赖于外埠供给。2004年—2005年采暖季北京天然气的紧张,使城市供热用能问题凸显,能源供应日趋紧张,能源价格呈上涨趋势,城市供热的发展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多重压力。
2.设施配置极不合理,供热资源浪费严重
北京的供热是以单位后勤部门为主的运行管理体制,在全市3894个供热单位和5346处热源中,90%的供热单位和供热设施分散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掌控着北京近60%的供热资源。高度分散的管理体制,造成了全市供热资源管理分散、设施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
3.供热设施年久失修,安全保障能力下降
由于供热体制改革的滞后,特别是热价未理顺、欠费问题严重等原因,致使供热单位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设施改造投入不够,设备年久失修老化,跑、冒、滴、漏严重和热能浪费现象突出,冬季供热设备事故率每年呈上升趋势,供热安全保障能力日趋下降。
4.运行管理效率低下,供热节能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市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3倍;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55%—60%,比国际先进水平低20—25个百分点;燃气锅炉平均运行效率80%,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能源利用效率与国外差距明显,节能潜力很大。
5.供热发展疏于管理,热源建设盲目无序
由于历史发展的局限性和天然气利用的分散性,在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指导下,天然气大量用于局部、分散的采暖,而在新建供热项目的审批中,项目规划审批与供热管理存在相互脱节现象,致使全市的供热设施建设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指导,供热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处于盲目、无序的状态。
6.供热体制改革滞后,供热市场尚未形成
现行供热的福利体制,造成用热主体和交费主体分离和错位,使欠热费问题日趋突出,供热企业运行与生存面临危机。现行采暖计费方式,热费与热量消耗无关,使供热单位、采暖用户、建设开发商缺乏节能的内在动力,难以形成供热节能机制,制约了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90%以上供热主体非企业化的运营模式,供热价格长期未能理顺和供热法规建设的滞后,使北京供热市场化的条件尚不成熟;供热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的规范与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将制约供热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以建设部关于“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为指导方针,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坚持节能优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供热体制。
坚持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城区与郊区发展,把促进供热行业全面发展、提高供热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供热需求放在重要位置。
调整供热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挖掘现有设施能力,推进供热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北京市供热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充分分析北京市供热行业现状,注重与北京市能源、环保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结合城八区和远郊区县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及重点发展区域的特点,确定以下规划原则:
1.合理确定供热方式,保障城市供热安全
科学预测供热发展规模和用能需求,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不同供热方式的特点,建立多元化的供热用能体系。在供热用能有限供给前提下,发展以城市热力网(热电联产)、燃煤集中锅炉房供热和燃气锅炉房供热为主,以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多种供热方式;逐步形成城市热力网、燃煤、燃气锅炉房等不同供热方式联网运行。科学有效保障供热安全,提高供热效率,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2.统筹平衡供热用能,挖潜与节能相结合
充分考虑供热用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供应情况,做好供热能源供需平衡;充分利用既有供热设施开展挖潜节能工作,降低供热能耗。
3.发展与整合并重,优化供热资源配置
本着“发展中整合、整合中发展”的原则,优先考虑利用既有供热设施,整合周边供热资源,满足发展需求;严格按规划控制建设新热源,新建热源与周边未来发展和整合相衔接。通过整合提高区域供热管理水平,实现供热资源的优化配置。
4.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引导培育供热市场
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步伐,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改革供热收费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供热市场化。
5.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促进供热有序发展
完善和制定供热相关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对供热质量、安全、服务、准入、退出、价格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管,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促进供热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初步形成不同供热能源、供热方式互补的供热系统,有效应对能源供给变化,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2.加强供热节能,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
3.促进供热行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
4.实行热费制度改革,供热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三、“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负荷预测
(一)能源供应分析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中,给出2010年燃煤锅炉房供热用煤量为369万吨标煤。从煤炭生产及运输情况看,北京市供热用煤能够保障。
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燃气发展规划》预测,2010年燃气供热用气量为34.6亿立方米。因天然气在北京市供热用能中占较大比例,供应渠道单一,其供给变化将影响全市供热的安全稳定。
(二)建筑面积预测
根据城市规划,2010年北京市总建筑面积为64500万平方米,其中居民和公建总建筑面积为5950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万平方米。本供热规划主要考虑城市居住以及公建采暖,工业建筑供热由于受生产工艺影响,其供热用能纳入企业能源消耗。
(三)规划热负荷
根据建筑面积预测、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的规划目标及建筑节能标准,考虑“十一五”时期北京市供热节能改造程度,确定北京市2010年规划热负荷为32725MW,其中城八区为21818MW,远郊区县为10907MW。
四、“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方案
(一)总体规划思路
“十一五”时期供热发展应在保证全市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加快大型热源建设,大力推进资源整合,积极发展城市热力网和天然气供热,广泛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鼓励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合理应用电供热,限制发展燃油供热,从而推动供热方式的改变和供热能源结构的调整。
“十一五”时期应积极转变供热发展方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挖掘供热资源潜力,对既有供热设施进行改造,依靠技术进步推进供热节能,提高供热设施保障能力,不断降低供热能耗,提高供热质量,实现“十一五”时期供热单位面积能耗下降,提升供热质量和安全水平,保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规划方案
在满足供热负荷需求基础上,确定出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各种供热方式供热面积及比例,详见表4—1。表4—12010年北京市供热方式规划供热面积统计表
1.城八区供热规划
城八区以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燃气供热、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供热为补充。在城市热力网覆盖区域发展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完成中小型燃煤锅炉房改用天然气或接入城市热力网的改造任务,对大型燃煤锅炉房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环保水平,扩大供热能力,向周边地区供热;在非城市热力网覆盖区域发展燃气供热;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地热、太阳能、余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平房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集中供热设施难以覆盖地区宜采用蓄能式、热泵等电供热方式。城八区各种供热方式面积详见表4—2。表4—2城八区各种供热方式规划供热面积统计表
2.亦庄经济开发区和远郊区县供热规划
加大远郊区县供热资源整合力度,逐步整合10t/h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房,发展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推广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对既有集中供热锅炉房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环保水平,扩大供热能力,向周边地区供热。
亦庄、通州、顺义重点新城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通州新城加快三河热电厂配套热力管网建设,实现向通州新城供热;延庆县充分发挥地热资源优势,积极稳妥地发展地热供热。
“十一五”时期,规划确定亦庄经济开发区及远郊区县发展民用供热面积19830万平方米,各种供热方式的供热面积统计表详见表4—3。表4—3远郊区县各种供热方式供热面积统计表
3.农村乡镇地区供热规划
农村乡镇地区供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十一五”时期,农村乡镇地区供热应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和应用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供热方式,如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热方式。
4.历史文化保护区供热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供热以天然气和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为主,受路由限制不具备管网敷设条件的,采用蓄能式、热泵等电供热方式。
(三)能源供需平衡
根据规划热负荷,测算出2010年全市燃煤锅炉房供热耗煤量为368万吨标煤,燃气锅炉房(含壁挂炉)供热耗气量为28.6亿立方米,能源供需基本平衡。
(四)重点项目
“十一五”时期,城八区主要新建太阳宫、郑常庄热电厂,改扩建华能、京丰热电厂等大型热源,建设奥运周边、公主坟西延等供热管线,进行供热资源整合和老旧管网改造、节能技术改造和热计量改造。在亦庄及远郊区县重点实施新建、改建大型供热锅炉房项目。
(五)环境效益分析
通过资源整合、节能改造和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等措施,改造既有供热设施,与2004年相比,2010年供热燃煤锅炉烟尘排放将减少934吨,SO2排放减少2862吨,NOx排放减少5724吨,灰渣排放减少160778吨。
五、“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发展重点工作
“十一五”时期,供热重点工作是发展、整合和节能,即加快大型热源建设,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推进供热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供热结构;开展供热节能,实施供热节能改造,做好新技术试点示范。提高供热保障能力,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一)加快大型热源建设,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热力网资源,加快热源建设。建设太阳宫热电厂、郑常庄热电厂(第二热电厂易地更新)、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燃煤扩建工程。继续保留“九五”时期规划预留热源用地,着手进行新建热源厂的选址工作,平衡大型热源布局,为远期规划做准备。对城市热力网进行必要的连通和加密,对薄弱管段进行改造,优化热网结构,增强热网输送能力。
(二)实施供热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供热结构
实施供热资源整合,提高供热安全和保障能力,提高供热系统的调控水平和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弥补供热资金不足,提升供热设施环保水平,促进大气质量的改善。使供热结构得到优化,供热质量得到提高。
供热资源整合的主要任务是逐步取消城八区20t/h以下和远郊区县10t/h以下燃煤锅炉房,对城八区20t/h以上大型燃煤锅炉房和远郊区县10t/h以上20t/h以下的分散锅炉房进行整合。2007年前选择翠林小区、宝能锅炉房以及昌平、顺义等新城地区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为下一步全面推动供热资源整合奠定基础。
(三)推进供热节能改造,实现供热节能降耗
按照2010年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的规划节能目标,供热节能的重点工作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老旧供热设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和管理节能四个方面。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完成25%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对新建建筑加强监督,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2.老旧供热设施改造
以供热管网为重点,定期排查,对超期服役的供热管网、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被占压的管线更新、改造,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改造措施包括更换管道、重新保温、更换阀门、补偿器等附件。
3.供热系统节能
统筹考虑供热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节能。逐步改造既有燃煤、燃气供热系统,全面推进供热节能工作。
加强供热系统调节,实现按需供热。加强锅炉燃烧系统的调节,实现锅炉的高效清洁燃烧。安装具有气候补偿功能的锅炉(热力站)集中控制系统,实现锅炉(热力站)的按需供热。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根据使用时间分区分时段供热。应用省煤器、天然气烟气冷凝热回收等技术,加强锅炉烟气余热的回收利用,提高热利用效率。加强供热系统水的软化处理,满足水质要求。根据管网实际运行特性,合理选用循环水泵,降低输配系统运行能耗。改善供热管网调节,在供热系统中加装水力平衡阀等管网调控装置,减少过热损失,避免采暖用户的冷热不均。
计量供热。在供热系统中设置热计量装置,室内系统加装温控装置,提高供、用热双方的节能意识,促使供热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节能运行。
4.管理节能
通过供热节能改造试点示范,研究提出锅炉供热的节能评估标准、方法,优化供热节能技术,制定供热运行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供热单位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宣传和指导,提高供热单位运行管理水平。
制定供热节能激励政策,促进供热行业节能。制定有关供热节能法规政策,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体系,加大依法节能管理与执法的力度,推动节能评估和审计工作。锻炼和培养供热节能服务、评估队伍,指导供热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节能改造方案。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热计量收费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热计量收费工作。
(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
“十一五”时期,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应用的试点示范,进行新技术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供热行业可持续发展。
推广应用洁净煤供热技术。深入研究煤的洗选加工转化等燃烧前煤炭净化技术、洁净燃烧技术、尾部烟气净化技术,实现燃煤的高效燃烧与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
继续研究供热节能新技术和热计量技术。进一步研究锅炉节能控制技术,根据热负荷变化及时调整锅炉出力,实现按需供热、节能运行。研究发展管网运行调节的智能监控技术,推广变频泵、水力平衡阀、流量调节阀等调控设备。推广直埋预制保温管等供热管网敷设技术。加强散热器、辐射采暖板等末端散热装置研发,提高散热性能。加强热计量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准确、方便、耐用、造价低的计量仪表与调控设备。
积极研究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垃圾焚烧、电厂循环冷却水余热、城市污水废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开展试点示范。
六、“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供热规划控制,确保供热有序发展
强化新时期规划的职能定位和作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操作性,在现有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供热规划,切实做到按规划发展、安排审批项目。按照供热发展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供热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政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规划审批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对供热项目的前期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使供热设施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发展。
(二)落实项目政策资金,推进项目按期实施
实现“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目标,面临的主要任务除大型热源建设外,还有供热资源整合、供热系统节能、供热计量、老旧供热设施改造等重点任务,应通过试点示范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到供热节能及项目改造中,推动项目的按期实施。其中项目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是关键,需要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供热危机管理,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以确保城镇供热安全为目标,采用先进技术设备,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建立以既有集中供热设施为基本支撑,多种能源互为补充,多热源联网,各供热单位协作的城镇供热保障体系;建立以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和供热单位的供热危机管理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应急救助保障机制,进行必要的燃料储备、抢修抢险物资储备及必要的供热保障资金储备。
建立供热安全运行保障机制。调整供热结构,减缓供热能源供需矛盾。加快大型热源建设,进行必要的管网沟调;更新改造老旧管网设施,解决占压管线问题,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网安全运行监测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供热系统节能,降低燃料消耗,缓解供需矛盾;整合供热资源,供热联网运行,应对能源供给变化,切实提高供热设施的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冬季突发的供热用天然气、煤炭、油、水、电等能源短缺状况,对设备设施故障和持续低温天气等自然灾害,根据其影响程度,设立不同级别预警,制定相应应急响应预案,迅速有效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稳定正常供热。
(四)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促进供热行业发展
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将保障低收入等特殊群体采暖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相应补贴政策。加强供热计量,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加强供热行业监管,制定和完善供热法律法规,建立供热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对供热市场准入、退出、价格、质量和安全等实行有效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促进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调整理顺供热价格,建立联动调价机制
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的供热价格体系和合理的调价机制,保障供热单位正常运营,培育和发展供热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供热的社会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经营,推进供热收费制度改革,实现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转变供热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五”时期,应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创新管理制度,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效能。加强行业基础研究工作,数字清,情况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完善供热行业基础数据资料,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供热行业标准规范,逐步实现供热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
以提高全市供热保障能力为中心,积极探索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的路子,将供热体制改革与供热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创新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科研机构、公众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全面提升供热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供热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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