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在法庭上
今年下半年起,上海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寻觅觅了。2月25日,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2007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正式颁布,“五一”前,将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并于下半年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
颁发限时临时许可证
上海市市容局市容处副处长顾育新介绍说,上海的无证摊贩约在5万以上,由于流动性大,整治存在难度。同时,一些摊点确实方便了居民生活,因此,解决办法不能光靠堵。
“城市设摊导则”出台后,将允许中心城区的部分路段存在一部分小摊贩,给他们颁发有一定时限的临时设摊许可证。
设摊多少居民说了算
顾育新说,“城市设摊导则”将引入居民评判机制,即根据所设摊位多少、大小等,有关部门将听取居民意见,只有周边居民同意,才能获得临时设摊证件。而影响交通的算命占卦和夜排档等无证摊点将被坚决取缔。
须在沪居住半年以上
据上海市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介绍,“目前考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的摊主必须在上海居住至少半年以上,同时要向所在街道提出设摊申请,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听取街道居民的想法。”据悉,这是上海首份指导城市摊位设置的行业导则,它甚至超越了一些部门法规,从细则上放宽了对城市设摊的严格限制。
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
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认为,“城市设摊导则”的出台是人性化的措施,也是和谐社会的体现。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上都实现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使其成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上海此举正是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
由堵变疏彰显人性化
“城市设摊导则”出台后,将要求管理者依照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合理的便民摊点,管理上由堵变疏,更显人性化。今年在市中心区域内将按“有序设摊、卫生设摊”的原则,加强设摊疏导工作,使城市摊点布局和需求得以有序发展。
城管执法缺少认同陷争议
2006年8月发生的“李志强事件”也许只是极端个案,但其背后却是目前在各城市不断上演的城管队员与无证摊贩、违章建筑业主、小广告散发者、流浪乞讨人员、黑车司机数不尽的纠纷和矛盾。由此,城管执法备受争议。
执法难:城管疲于应付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调研,“执法难”是三地城市管理队伍异口同声的头号难题。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的统计显示,过去一年城管执法约13万起,其中3万多起属于同一问题的多次反复。该局综合执法处副处长赵海田说,处理乱设摊占全年工作量的30%,城管部门疲于应付,但是乱设摊的问题却没有根本解决。
体制杂:没有统一模式
城管部门的管理体制至今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根据国务院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但在实际运行中各地差异极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至今仍挂靠在北京市政管委,而广州的城管队伍尚未列入政府序列,许多工作经常需要通过建委等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各地城管的执法范围也存在很大差异。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任务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无照商贩、交通占道、建筑施工、城市路灯照明、建筑行业劳保、国土房地产、人防工程、无证行医以及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等15个方面106项行政执法权。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目前行使着10个政府部门的13个方面167项行政处罚权。北京城管执法组织享有的行政处罚权已达到14个方面308项。到底城管该管什么,至今在国家层面还没有统一的机构来回答这个问题。
此外,城管队伍的编制也相当混乱。在上海黄浦区,城管队员有8种身份,浦东新区的城管队员更有12种不同编制。
环境艰:时常进退两难
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是城管日常执法中主要打交道的两个群体,但问题产生的根源——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却非城管一家所能解决。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郭勇说,我们开通投诉热线后,很多老百姓打电话进来,对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尤其不满。我们前去整治无照经营市场,有人却说“砸困难群众饭碗”;不去整治,又有居民打市长热线,投诉扰民、环境脏乱差、城管不作为……真是进退两难!
马路摊点开禁 带来四大利好
上海市将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允许多年来一直受到城管取缔的街头游动摊点,在办理完简约的手续后合法经营。倘若此项善政如期施行,势必带来四个方面的正面效应:
其一、上海街头不时上演的“大盖帽”与游动摊贩之间的“猫鼠游戏”将大为减少,使政府形象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假如“城市设摊导则”的施行被证明行之有效,上海此项变堵为疏的市容管理新政,将有可能为破解全国性的市容管理难题提供操作上的借鉴。
其二、方便市民日常生活起居,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市民,将因此获取由街头巷尾小摊贩所提供的差异化和低收费服务。
其三、把部分游动摊点纳入正当经营范围加以管理后,利于居民小区周边的市容环境改善,利于减少游动摊点挤占马路而影响交通的副作用。
其四、在广大低收入市民的服务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的同时,游动摊点经营者(其中既包括上海市民也包括来沪寻求生计的农村进城人员)正当的合法权利——首先是基本生存权,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和保障。
若从政府行政管理致力于善治的层面加以讨论,那么善政的推出,其要义更着重体现为市容管理开始贯彻以人为本的善治理念。所指的“人”,既包括接受服务的市民,也涵盖提供服务的摊贩;所指的“本”,则包括方便市民生活和确保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如今,市容管理部门在保持市容整洁和便民利民的“两难选择”中,调整工作思路,弃堵而行疏,其变管制为善治的动力,显而易见来自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需要。
而所谓“两难选择”,其实并不构成悖论,矛盾无法由对立转化为统一,往往与政策选择的不当大有干系。同样,大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脏、乱、差”治理与基本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如果政策选择得当,也可以在不同阶段寻求各自的阶段性平衡。
链接
李志强事件
2006年8月11日下午5时,北京市中关村。由于维持生计的三轮车被海淀城管队员没收,23岁的河北小贩崔英杰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随后用小刀刺进海淀城管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咽喉部位。当天下午6时左右,李志强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27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崔英杰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