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 领导干部纷纷搬进高档住宅
在一座座豪华办公楼拔地而起的同时,濮阳县领导及各局委的头头们还各找借口,为自己建起了漂亮的别墅式住宅。这些被县国土局负责人称为“独立的低层住宅”有独栋的,有联排的,最大的一户建筑面积达600平方米。据了解,2004年8月,濮阳县纪委未经建设和国土部门批准,将批准建设纪检干部培训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的一部分国有划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在所谓的“培训中心”后面建起了职工住宅。
濮阳县房产局则以改善城镇困难职工居住条件为由,向县政府申请划拨经济适用房用地35亩,实际却用于建设本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其中建二层住宅楼8套,面积最大达600平方米,除了房管局领导自住一部分外,还将其中一套送给县人大一位领导。
不仅县直各机关领导纷纷住进高档住宅,濮阳县四大班子领导也开始筹建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2004年10月,因为“一些县领导从外地调来没有房子住,县里也没有招待所”,经濮阳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开发建设一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该住宅区占地50多亩,户型为二层连体楼,设计61户,每户280平方米。
为了降低用地成本,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竟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动警察和保安,驱赶并殴打租赁该地块的民营金凌花园职工,强拉围墙将大部分花园圈占,致使金凌花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被毁、盗一空。2005年12月,因户型面积过大、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动用警力强行占地等问题,该小区被有关部门叫停。
虽然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被有关部门紧急叫停,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濮阳县领导干部建豪华住宅的积极性。经纪检部门调查,已确定濮阳县县直局委负责人和个别县级干部已建成高档低层住宅100多套,涉及县国土局、计生委、社保局、建工局、纪检委等十余个单位,其中至少有79套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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