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勇)江苏将撤销全省的县(市)血站,改为省辖市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在献血量和用血量较大的县(市)设置分站。记者昨日获悉,为保证全省百姓用血需要和安全,江苏省已正式出台《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
《规划》明确,省会城市南京将设立血液中心,其他省辖市设立中心血站,负责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以及供血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等。撤销所有县(市)基层血站。为方便公民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可在献血量和用血量较大的县(市)设置分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将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在没有设立分站的县(市)人民医院设置固定(流动)采血点。为保证临床用血供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在县级医疗机构或适宜乡镇卫生院内设置储血点,储备临床用血。储血点不得采集血液,由省辖市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负责质量控制。血站分站、固定采血点和储血点不得开展血液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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