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在八河水库、“村村通”油路、文体中心建设等荣成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措施。多年来,该市重大工程建设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百姓誉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八河水库工程从立项开始,该检察院主动与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联系,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随后,检察院创造了“一签三创”工作法,施工合同与廉政协议一起签,创优质工程,创廉政工程,创无案工程。他们严格把关四个环节:工程项目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工程质量监督、非生产性开支。通过“阳光操作”,工程仅材料采购就节约资金上百万元。该检察院对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工程评标、定标开标全过程实施监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权”;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同时,该院检察官多次深入工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杨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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