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办: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 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到全国平安建设之中
新华网消息: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崔红星指出,在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过程中,中央综治办将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三大优势:第一,中央赋予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通过这个制度,加强领导和责任。
第二,齐抓共管的优势。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了我们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责,因为现在涉及到社会稳定的很多问题,包括自行车被盗问题,都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所以需要齐抓共管。
第三,综合治理在全国城乡基层单位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政法组织为骨干,以基层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为基础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针对记者提出的如何贯彻落实综治部门“一票否决”制的问题,崔红星强调,首先是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到全国的平安建设之中,纳入到平安社区和平安考核当中,如果在治理自行车被盗的专项行动中,某个单位、某个社区、某个地区、某个部门工作执行不利,问题严重,要先对其警示和黄牌警告,如果黄牌警告之后工作还没有取得成效,在平安建设考核中一票否决,凡是被否决的单位部门和地区,部门和单位取消评先进和受奖的资格,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的权利也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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