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现行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一批新法律。
根据立法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将集中力量,确保提请审议或通过20件法律案。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其中,物权法草案已经过七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过初审,这两件法律草案拟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5件。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过二审,争取2007年6月安排三审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禁毒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草案已经初审,2007年将分别安排二审、三审,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计划初次提请审议的法律案13件。其中,200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4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城乡规划法草案;6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安排审议修改节约能源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8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安排审议循环经济法、刑法修正案(七),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10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审议违法行为矫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12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安排审议社会保险法,修改食品卫生法。
立法计划提出,以上20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件至15件,特别是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是十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在上述法律案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
据介绍,上述20件法律案中,多数进展比较顺利,但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几部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难度还比较大,各方认识还不尽一致。立法计划要求有关方面抓紧工作,使各项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9件预备立法项目,即:制定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电信法,修改邮政法、保险法、兵役法、消防法、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的立法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和修改,待法律草案稿和立法时机比较成熟时再安排审议。(邹声文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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