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块过节不收礼的广告牌日前出现在街头。据《检察日报》报道,巨幅广告牌上写着“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广告牌是本市某区检察院会同该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设计制作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行贿人利用节日送钱送物,树立广大公务员勤政廉政意识。
过年过节的确是行贿受贿等不法行为的高发期,因而在年节期间进一步巩固公务员的勤政廉政意识非常有必要。但以广告形式强调公务员不要收礼,就未必会有什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倒是有一点儿搞笑的味道。
我认为,靠做广告来防止行贿受贿行为,既高估了受贿者的觉悟,更低估了行贿者的胆量。贪食的鱼向来都是见饵不见钩,区区一块广告牌岂能将行贿者和受贿者吓倒?另外,“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这句话本身就有失偏颇。正所谓,“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廉洁不廉洁岂能看一时的表现?
加强廉政宣传非常有必要,但也应该采取科学有效的形式。检察院过年不收礼的广告,就如同前段时间北京某派出所设立“此地严禁招嫖”的提示牌一样,“技术含量”实在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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