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7日公布了2006年第四季度药品监督检查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公告,标识为哈尔滨中药四厂生产的批号为051112的10ml规格双黄连口服液、标识为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041101的1g/10丸规格青果丸等41个批次的药品“黑榜”有名,其原因为含量测定、可见异物等原因。
据文汇报报道,在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除外地企业产品之外还有不少上海本地制药企业生产的产品。标识为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30401的1ml:2mg规格的苯甲酸雌二醇注射液、标识为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602的40mg规格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产品均属于上海企业生产。部分医疗机构也抽检出不合格药品。在上海松江普照门诊部抽检发现的标识为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101的8ml:8mg规格利巴韦林滴眼液就因PH值、可见异物不合格而上榜,在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梅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博康生殖医学医院等医院也发现了不合格药品。
本次抽验分类情况为:药品抽验不合格率3.55%;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率9.48%;药包材抽验不合格率11.84%。对抽验出不合格药品、药包材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各区(县)分局、稽查大队将依法查处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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