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人 雅安市政法委副书记被停职
2月14日晚8时许,刺耳的刹车声和“砰”的撞击声划破了雅安市区夜空的宁静——羌江南路菜市口的斑马线处,一辆车牌号为川0T0017的黑色尼桑轿车将一名骑车横穿马路的男子撞倒在地,浑身酒气的肇事者短暂停留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目击:黑色警车撞倒路人
前日晚,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市区沿羌江南路往雅兴桥方向有许多路口,每个路口均设置了斑马线。据了解,吴雅明当晚就是沿此方向驾车前行,并在菜市口路口的斑马线上撞伤了路人。
据目击了事故经过的群众介绍,当晚8时许,一男一女两人分别骑着两辆自行车横穿菜市口外的斑马线时,骑车男子突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黑色轿车撞倒。“我们先是听到刺耳的刹车声,很快又听到‘砰’一声撞击声,然后就看到那男的连人带车被撞到几米外,一动不动。”目击者称,等肇事车停下来后,他们看见这辆车牌号为川0T0017的黑色尼桑轿车内只有驾驶员1人。事发后,这名穿深色西装的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在斑马线上站了一会儿后弃车而去,“他浑身发散出刺鼻的酒味,没有去救伤者,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就走了。”
很快,120赶到现场,受伤男子被送到医院救治。交警部门也赶到现场勘查并疏导交通。
据了解,伤者姓陈,同行女子是其女儿,事故发生时,两人正在回家路上。
伤者:已协商解决
辗转找到陈某家后,记者看到他已经出院回家静养。陈某表示,肇事者——雅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吴雅明撞伤他后的确弃车而去,但其是否喝了酒,自己并未注意。
“不过后来的事情还是比较圆满的,我们已经协商解决好了。”陈某的妻子说,事发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急救,被确诊为左腿大腿软组织挫伤和身体其他部位一些皮外伤。经过入院治疗,伤情恢复较为理想,于22日出院回家吃药修养。陈妻说,住院期间,吴雅明和政法委的领导多次去看望陈某,不仅承担了陈某所有医药费,还赔偿了他们数千元营养费。
交警:肇事者确实喝了酒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雅安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透露相关情况。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他表示,事故本身并不复杂,已经处理完毕,按《道法》对吴雅明进行了扣分等相关处罚。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吴雅明当晚确实喝了酒。”但对于具体的责任划分和具体处罚措施,以及是否认定其肇事逃逸等关键问题,该负责人拒绝透露。
记者从有关知情人士处获悉,交警部门认定吴雅明系酒后驾车,及过斑马线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因其在离开事发现场时曾打电话报警,故未认定其肇事逃逸。
进展:政法委副书记被停职
昨日上午,记者在雅安市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处得知,事故发生后,吴雅明就再也没来上班,但其没有透露吴未来上班的具体原因。
随后,记者拨通了吴雅明的手机。他表示,如果要采访,记者应先争取政法委同意,并由政法委安排采访。但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此事应找纪委。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雅安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尚未形成处理结果,不便透露详细情况。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一份《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吴雅明同志停职检查的通知》([雅委2007]42号)。该通知称:“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2007年2月14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雅明因涉嫌领导干部酒后驾车肇事,经市委研究决定,现予以停职检查。”《通知》加盖有雅安市委公章,落款为2月15日。
文/图 实习记者 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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