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因特别费案被检方起诉,吕秀莲拿机要费买菜、苏贞昌用机要费买家具和书籍、邱义仁用机要费看病,却都没事,检方侦办是否双重标准?
文章说,吕秀莲、苏贞昌和邱义仁使用机要费,虽然是陈水扁拨给他们的,但既然是机要费,就应该花在公务上,而买菜、看病、买书、买家具等,看不出与公务有关。
比较马英九的特别费及吕秀莲、苏贞昌、邱义仁使用机要费,检方的侦办标准显然不一。马英九的特别费支用至少还有“法务部”1981年的一项行政函释“特别费是国家给予机关首长的特别酬庸,具有实质补贴性质”作为依据,有让“首长”误认特别费是“私款”而可以自由运用的可能;吕秀莲、苏贞昌、邱义仁等人使用机要费,毫无法源依据,当作私款使用,却完全没事,就让人觉得奇怪。
检察官侯宽仁起诉马英九,指控马英九长期任公职,不可能不知道特别费必须用于公务;同样的道理,陈水扁将机要费以特支费名义拨给吕秀莲及秘书长使用,吕秀莲、苏贞昌、邱义仁等人同样长期任职公职,也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钱须用于公务上。
侯宽仁和陈瑞仁都是查黑中心的检察官,但两个人对类似案情却有截然不同的侦办结果,难怪要引发马英九及蓝军的强烈不满,甚至认为别有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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