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28日通过表决,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代表中国于2006年10月10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这一条约确定,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位于十层大山(越方、老方称“宽罗珊山”)1864米高程点上。
据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介绍,1991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和老挝边界条约;2000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划界实践,如果相邻的三个国家双边领土边界均已划定,需要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经协商一致,中国和越南、老挝决定开展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并签署相关条约的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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