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最近推出的一项新政得到各方赞许:对于马路摊贩,不再实行一律取缔的政策,而是根据市民需要,在周边市民同意的基础上,允许小贩在某些路段地点设摊摆卖。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的执法内容似乎就是由一系列“不准”所组成——不准乱设摊、不准乱发小广告、不准开“黑车”、不准沿街乞讨、不准当街摆放夜排档等等。
诸如禁止马路设摊这样的政策,事实上是以牺牲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基本生存权为代价,来换取城市的一片洁净,这必然会将执法人员和被执法者推向矛盾尖锐对立的两端。统计数字显示,处理乱设摊占上海城管执法全年30%的量,“大盖帽”与流动摊贩天天在上演着“猫捉鼠,鼠戏猫”的“游戏”,城管部门疲于应付,疲于奔波,但是乱设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
广大市民对这样的城市管理模式并不满意。将城市清理得“一尘不染”,不食人间烟火,居民们修个鞋、买个针头线脑都得进超市、跑大商场;况且,城市居民中还有大量的中低收入者,他们的日常生活能省则省,街头摊点让这些人有更多的选择。正因如此,本来城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市民利益,但当执法人员和小商贩发生冲突时,市民却往往站在被执法者一边,这种尴尬难道不值得城管政策的制定者思考吗?
上海“开禁”马路摊贩,其进步意义就在于改变这种“以禁代管”的行政模式,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力求使政策更加实事求是,更加人性化。
当前城市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根源在于各地政府距离“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城市供给水平与人们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差距。在当前社会利益多元的条件下,更需要寻找一个兼顾多方利益、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的城市管理方案,而不能只图管理者方便,对诸多城市管理的问题一禁了之。
据新华社3月1日“新华时评”文/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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