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的镇馆之宝——《福建舆图》。
国新 摄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白瀛、周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由中央政府首次发布并统筹实施的古籍保护方案。
这一意见说,由于诸多原因,当前中国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和整理人员极度缺乏,面临失传的危险;大量珍贵古籍流失海外。
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
意见说,从2007年开始,用3到5年时间,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古籍数字资源库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意见要求,建立由文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宗教局、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加大古籍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古籍保护的宣传。
古籍是指编纂、写印于1912年前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