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卡斯)日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下称《定额》),明确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广州市水利局副局长欧阳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定额》是面向全社会推行,并非针对某个企业或者某个人,目的是促进建立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
欧阳明说,广州从昨天开始也将按照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定额》,广州市水利局暂时不会出台针对本市的相关措施。广州达到超大城市规模,实施定额用水以节约战略能源比任何地方都迫切和必要。由于近年持续干旱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引发全省范围水资源状况一方面存在着日益严峻局势,受水资源紧张及咸潮、水污染等因素影响日趋严重,饮水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而另一方面则是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并存,节水意识薄弱。因此在全社会倡行节约用水,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刻不容缓。
欧阳明强调说,《定额》是针对社会各行业而制订的,并非针对具体的某一个厂或者某个人,广州也并未出现用水紧张的现象,试行《定额》是建设节水型社会必须要做的事情。记者了解到,截至2月上旬,广州73宗百万立方米以上蓄水工程总蓄水量为54687万立方米,占正常蓄水量的69.7%,比多年同期多8.3%,比去年同期多8.7%,蓄水形势较好,春耕用水有保障。
市水利局表示,《定额》试行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对各类用水户定期开展节约用水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户取用水的考核和检查,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应督促其改进用水工艺,核减取水许可审批水量;新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其用水定额应达到《定额》标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用水典型调查和水平衡测试工作,追踪用水量变化情况,为《定额》的进一步修订完善积累资料。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将联合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及各级节约用水管理部门,在做好《定额》试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计划用水工作,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
粤工业、农业、公共服务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量有定额标准
超额用水将被加价收费
昨天起,广东省工业、农业、公共服务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量有了定额的标准,超额用水将被加价收费。经过数年酝酿,广东省水利厅2月底正式公布了《广东省定额用水(试行)》方案,从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
根据试行的定额方案,从昨天起,在城市及居民用水方面,按城市居民人口数量分为超大、特大、大、中、小、镇等6个档次,城市越大居民用水标准越高。以广州为例,广州拥有超过900万常住人口,属于超大城市,按照这个档次,广州居民每天的人均用水量为210升。此外,方案规定,各城市可以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在定额值上下浮动15%范围内取用。定额试行两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最终修订用水标准。
对市民担心的超额用水后如何计算水价问题,省水利厅2月28日在下属网站上公布了该部门专家对相关方案的释读。释读报告引用水利厅内有关专家意见指出,试行的广东省用水定额不是对个人用水的直接干预,而是配合全社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的是为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打下基础。水利厅专家又表示,水利部门将考虑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建立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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