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指标纳入区县政绩考核
本报讯 昨天,全市各区县代表与北京市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区县将在此后半年之内,完成节能目标分解和“十一五”节能规划,从而实现北京市“十一五”末期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标。
据了解,该能耗降低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北京市政府也将逐年对区县节能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到2010年本市将完成节能20%的目标,政府对此提出了按年度、行业、区县进行分解的要求。具体分解目标是:按年度分解,“十一五”期间年均下降4.4%;按产业分解,第一产业单位GDP能耗下降13%,第二产业单位GDP能耗下降30%,第三产业单位GDP能耗下降17%;按区县分解,首都功能核心区平均下降20.83%,年均下降4.56%,城市功能拓展区平均下降21.91%,年均下降4.83%,城市发展新区平均下降20.14%,年均下降4.4%,生态涵养发展区平均下降17.25%,年均下降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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