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王斗斗200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并审结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约150万件,其中数量较大案件包括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五十余万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六十八万件。
此外,全国法院还受理和审结了商事领域特有的一些特殊类型案件,如:受理保险纠纷案件18268件、企业破产纠纷案件4253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8408件、证券纠纷600余件、票据纠纷2000余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交易手段的不断翻新,出现了新的矛盾和新的利益冲突,体现在司法领域,除了民商事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外,新类型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不断出现。
奚晓明坦言:“新公司法施行一年来,一些新类型的公司纠纷案件开始出现,如公司僵局诉讼案件、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清算纠纷案件等。此外,在金融、证券、保险、破产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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