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指出司法和谐成为社会和谐重要内容
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今天对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予以表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会上指出,全国法院十分重视妇女工作,为广大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宽阔的舞台,引导和鼓励她们立足本职岗位、奉献聪明才智,以实际行动去展现新时代女性的风采,去赢得社会的赞誉和尊重。
顾秀莲强调,人民法院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能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作用,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将法院工作纳入国家建设的整体部署之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司法和谐成为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出法治的显著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上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大力开展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典型、赶超典型、改进工作、争创一流的热潮。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等51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郭立军等5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秦建平等34名同志“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殷玉华等18位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等33个单位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出席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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