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社会发展政策高层论坛透露:“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涉及缩短‘五一’、‘十一’长假时间,并增加中秋节、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国家发改委已就最后意见稿征求了多方意见”。(据3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新年长假刚结束,听闻这样一则消息,无疑让人颇感欣慰。
不过,仔细斟酌上述“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的讨论、决策过程,笔者以为,仍不无瑕疵之感:比如,既然已是“最后意见稿”,并且“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为何“意见稿”的详情没有直接向社会公开,其“征求意见”的范围何以不能进一步扩大至全体国民?
像“中秋、清明”这样的民族传统节日所以得以确立,就其本质来看,原本就是社会大众不断沿袭传承“约定俗成”的结果。因此,这样一些节日的法定化过程,显然也应该与民众的直接参与更紧密地结合,使之成为一个充分社会化的过程。
从具体现实生活需要层面看,法定节假日调整过程中,尽可能做到方案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扩大,事实上也有利于民众切身利益的维护,进而有助于新的节假日方案的顺利实施。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节假日方案的调整变化,不仅是文化象征意义上的,也涉及到非常现实的生活利益。但从目前报道披露的消息看,虽然节假日调整已形成“最后意见稿”,但其具体调整的内容究竟是什,比如是“节日总数不变,结构调整”,还是增加节日总数、延长长假时间等细节是什么,具体将法定哪些传统节日,黄金周是否缩短等等,我们仍然不得其详。
近年来,在国家立法层面,直接向社会披露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已不乏先例,比如,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过程中,就起征点问题举行的全国立法听证,《物权法》草案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显然,作为一项同样与民生利益直接相关,且原本就是发动自民间的立法修订计划,还是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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