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电脑、电视机、手机等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将加贴明确标识,标明所含的有害物质。
昨天下午,信产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时表示,电子信息产品的界定范围是动态的,新产品将会加入,老产品会被淘汰。
信息产业部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颁布后公布了一个《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包含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等十大类。通过《分类注释》,可以确认哪些产品属于“电子信息产品”。
周子学表示,电子信息产品不断更新的特点,使得《分类注释》成为动态的产品库。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会随技术的进步而不断修改,产品库也会不断更新。贴标产品月中才开卖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几乎看不到贴标的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商解释,按照正常的销售周期计算,贴标的商品最早将在月中开卖。
周子学司长也表示,办法出台后的一年过渡期,是留给企业准备的时间,目前只有少数意识超前的跨国公司为产品加贴了标识。
六种情况可不贴标
周子学司长指出,有六种情况可不加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
包括用于研发和测试的样机、模型、样品、展示品、暂时进口的产品,这些产品尚在研发中,还没有批量生产;以出口为目的而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口国可能没有环保的限制;用于维修和升级的电子信息产品零部件,在维修过程中还要用一些老的零部件;一些二手产品,生命周期还没有到。
生产日期在2007年3月1日以前的电子信息产品;没有列入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的产品也不贴标。
周子学透露,2006年中国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软件业,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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