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55岁的原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孙志钢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孙志钢利用职务便利,在本单位转让对北京希望城设备总厂的债权过程中,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中心121万元债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2003年9月,孙志钢将以谢某名义购买本单位债权所得的债务转让款中的5万元存入王某账户内。此外,其还于2003年6至7月间,在与开发商商谈开发北京希望城设备总厂拥有使用权的“朝阳门一号地”的过程中,两次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要1万元贿赂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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