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5:24东北新闻网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李京华)名模陈娟红在北京某医院做颈椎手术时,射频手术刀的刀尖折断并遗留在颈椎中,为此,陈娟红将医院以及射频刀的销售商、代理商一起告到法院,索赔治疗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近50万元。
陈娟红称,2003年3月她在北京某医院作颈椎手术过程中,医院发现射频电极尖端2毫米断裂遗留在她的颈椎间盘内,无法通过穿刺取出,致使整个手术没有完成。医院认为,电极折断事件系手术的意外并发症,并非医疗事故。陈娟红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遂以自己因此事遭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身体受到严重侵害为由,将医院、销售商、代理商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陈娟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手术射频刀折断并遗留在患者颈椎中的危害性及潜在性危险进行了鉴定。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称:手术射频刀尖端遗留在患者颈椎关节中,目前已有轻度移位,尚未造成器质性损害。如该金属异物进入脊髓腔或者压迫颈部,可能造成脊髓的高位损伤,也就是有潜在性危险存在。患者颈椎关节中有金属异物滞留,本身对该处关节的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再加上患者为了减少该异物的移位,带有自我保护性的行为长期限制了颈部的正常活动,近期拍摄X片已发现颈椎曲度消失,因此不能排除异物滞留的内在因素所致。颈椎内异物的滞留对陈娟红的精神性损害明显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滞留在陈娟红颈椎内的金属异物,本身对该处关节的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再加上陈娟红为了减少该异物的移位,带有自我保护性的行为限制了颈部的正常活动,明显影响颈部功能及颈部的日常正常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减少了经济收入。异物滞留在陈娟红体内,对陈娟红的精神明显造成一定压力,导致精神痛苦,对陈娟红所造成精神损害客观存在。鉴于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射频电极尖端断裂的原因为医院的医疗行为,还是射频电极刀尖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医院、销售商、代理商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新华网)[责任编辑:实习生岳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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