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刮坏掉面包车竟继续开
车祸中受伤的面包车上的4名湖南乘客全部在花都北兴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说,两男两女都是不同程度的多发性粉碎骨折;这位医生透露,病人告诉他,面包车内加上司机共11人,面包车是私人车,从湖南郴州茶岭县开出,因为买不到车票就坐上这个私人面包车;前天傍晚6点多钟,京珠高速从化路段下着蒙蒙小雨,天色已暗,面包车的雨刮坏掉了;当时前面玻璃雾蒙蒙一片,但司机依然在行驶;看到前面有交警向他们招手,但不知怎么的就撞上交警了。
未设警示标志导致二次事故
据公安交警部门介绍,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驾驶员能够在做好车辆位置标记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报警等待执勤的交通警察到场处理,那么第二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同时,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没有即行撤除事故现场的情况下,如果做好现场保护措施,例如在事故现场后方较远的距离外的道路上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及时警示后方来车驾驶员前方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并引导随乘人员在事故现场前方一定安全距离的道路外的安全地点等候换乘的话,那么这次惨案也许能够避免。
为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对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在做好车辆的位置标记或主要痕迹标记后,尽快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报警等候执勤的交通警察到场处理;对发生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不能即行撤除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各方当事驾驶员应当共同在事故现场后方较远距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事故现场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抢救伤者。同时,自己和随乘人员要尽快撤离到路边安全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路过的群众更不能停留和围观,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殉职交警是本报通讯员
“好人、他真是一位好人”,昨天,省交管局车管处处长刘桂堂牺牲的消息传来后,一位交管局民警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刘处长是前年从省公安厅交流至交管局车管处,他为人和睦可亲、平易近人,爱跟同事们讲点笑话、开个玩笑。不了解他身份的人,看不出他是一位领导。”
车管处主任科员黄志权是一位从警十多年的老民警。大年初五,他就离开刚出生9个月的孩子,上到京珠高速公路执勤。
车祸中因公牺牲的车管局秩序处副主任科员陈彬,是北京广播学院毕业生,也是3名因公牺牲民警中记者最为熟悉的人。据介绍,是省公安厅交管局唯一一位“北广”生,在宣传科工作多年,是本报通讯员,曾经协助或为本报、本地多家平面媒体、省市电视台提供大量新闻报道素材。
2003年春节前夕,作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春运新闻报道组报道员的陈彬,带领着广州地区的新闻单位赶赴梅州采写春运新闻。结束采访后,在众多记者的心目中性格比较内敛含蓄的通讯员陈彬这时突然自言自语说,家里的房子刚刚装修完毕,残留大量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气味”,梅州盛产柚子,不如买几个柚子回家“吸气味”。说着还帮同行的几名记者买了梅州特产柚子。在记者的追问下,陈彬告诉记者,他是宁夏人,是家中独子,父母年事已高,刚装修好房子,今年春节要将父母接到广州过个团团圆圆的农历新年。想不到父母刚接来广州不久,他却遭遇了不幸,令人唏嘘。
二次事故屡酿惨祸
因二次事故而殉职的民警,还不仅仅是这次事故中的3名。2004年8月12日零时20分许,韶关交警支队郑华武民警,受命前往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梅花路段处置该起特大交通事故,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保护乘客,他被失控的牵引大货车碰撞当场牺牲,年仅25岁。
当天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梅花路段发生两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零时20分,正当民警郑华武还在处理事故时,湖南涟源的驾驶员聂爱平驾驶牌号为湘K01384的牵引大货车满载70多吨的矿粉,由南向北行驶,在经过该路段时,发现了前方有情况,慌乱中往右急打方向盘,结果挂住了另一辆车牌号为陕E21428的大货车后,冲出公路护栏并在右侧的斜坡发生翻车,突如其来的第二次灾难让在这里等候疏散的人群躲闪不及,当场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送院,其中两人送到医院后因伤势过重不治。
民警郑华武当场牺牲,年仅25岁。
[上一页][1][2][3][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