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近日从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获悉:在调查上海市社保资金案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祝均一等9名涉案党员干部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委决定,对祝均一等9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9名涉案人
祝均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处分原因:滥用职权,违规运营社保资金,挪用巨额社保资金给私营企业主使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秦裕 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
处分原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通过以劣换优、低价购房等手段获取巨额利益;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孙路一 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处分原因: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数额巨大;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王成明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原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处分原因: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韩国璋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处分原因:索要住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主使用;伙同他人私自占有企业原始股申购额度。
吴鸿玫 上海市国资委原副主任
处分原因:以低价购房等手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接受他人出资,给其亲属个人经商办企业。
王国雄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处分原因: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资金。
陆祺伟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基金监督管理处处长、机构处处长
处分原因: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名贵手表等财物;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朱文锦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处分原因: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