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组内公字[2007]11号
经市委研究,吴明场同志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根据《广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穗字[2002]3号)规定,予以公示:
吴明场,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广东饶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受理时间:3月3日至3月9日
受理单位: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邮编:510046
电话:80909795 83549491(传真)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0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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