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名模陈娟红在北京某医院做颈椎手术时,射频手术刀的刀尖折断并遗留在颈椎中,为此,陈娟红将医院以及射频刀的销售商、代理商一起告到法院,索赔治疗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近5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陈娟红获赔误工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万元。
陈娟红称,2003年3月她在北京某医院做颈椎手术过程中,医院发现射频电极尖端2毫米断裂遗留在她的颈椎间盘内,无法通过穿刺取出。医院认为,电极折断事件并非医疗事故。陈娟红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遂将医院、销售商、代理商告上法庭。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称:手术射频刀尖端遗留在患者颈椎关节中,目前已有轻度移位,尚未造成器质性损害。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滞留在陈娟红颈椎内的金属异物,明显影响颈部功能及颈部的日常正常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减少了经济收入。异物滞留在陈娟红体内,对陈娟红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客观存在。鉴于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射频电极尖端断裂的原因为医院的医疗行为,还是射频电极刀尖的产品质量问题。因此,三方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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