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各界热盼的新医改在春节过后将迈出更实质性的一步。
据有关人士透露,一份“医保扩面”的具体方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草拟完成,日前已上报国务院,有望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后予以公布。
目前在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了1.3亿名城镇职工;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对农民医保有了制度安排,唯有职工群体之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农民工、在校学生等成了医保制度的“真空地带”。
为此,上述《试点方案》就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框架设计,随后将选择一批省市区作为国家试点。
据透露,根据现有规划,试点将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2008年总结试点经验、继续推广,预计到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对于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给出的界定是“城镇职工制度没有覆盖”的人群,包括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和学生儿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
《试点方案》还提出,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将按一定的比例,补助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和经济困难城镇居民参保。补助范围可能包括低保人员、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伤残人员、失业人员等,还包括在校大中专学生。
《试点方案》另一引人注目之处是明确规定了首诊制和转诊制度。即城镇居民看病首诊必须在限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过社区医疗机构诊断后,才能转诊到大医院。这是和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不同的地方。对于现有职工医保制度中备受争议的“个人账户”制度在城镇居民医保方案中也不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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