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镌娟)厦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副主任杜明聪、郭安民、陈联合、汪兴裕、曾国玲,秘书长郑庆勋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何清秋,市政府副市长洪荻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张阳春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决定提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经审议通过,确认由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厦部队军人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的275名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名单详见2版)。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从总体上看,结构更趋合理,代表素质更高,体现了更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将提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自去年底起草以来,至今已九易其稿。在昨日上午的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工作报告(稿)文字简洁、内容丰富、实事求是,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表示赞同,并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审议,批准任命了我市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个区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名单详见2版)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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