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称,从现在起,本市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普遍提高一倍以上。
该通知透露,为解决本市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本市开始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其中,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1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月的50元提高到每月14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月的35元提高到每月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