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讯 记者杜萌彭于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据了解,高检院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建议、提案的任务后,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并坚持“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认真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每位代表委员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对一些确实不能解决或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答复也会实事求是地将有关情况向代表作出说明。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要求的那样,每一件答复都尽可能“准确、具体,不写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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