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小企业应成为创新“主角”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其他自主创新机构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千千万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得到增强。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王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在所有的企业中,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首先,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相对更具有创新的内在动力。自主创新不仅要求产生科研成果,更重要的是成果的转化、应用。这一点上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更具有机制和市场上的先天优势。由于资本属性和相对劣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使得他们具有更强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美国的发明、专利使用率是75%,中国是15%,就是一个例证。
从市场层面来说,大企业通常是占有市场垄断或优势地位的,是市场的既得利益者,很难主动成为创新的推动者和革命者。相反,中小企业由于处于市场的挑战地位,更希望通过创新提高竞争力,颠覆大企业的垄断地位。国内外的许多企业实践证明,往往革命性的创新首先出自中小企业。
其次,目前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普遍面临重要的产业转型期,亟待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此时扶持引导他们增强创新意识、搭建创新组织、夯实创新基础,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可以促使广大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由过去的粗放经营方式向低耗能、低污染和高附加价值的集约经营方式转化,从而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最后,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其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5%,中小企业的发明专利和研发新产品分别占66%和82%。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显然已经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一支生力军。
据此,王翔建议在政府激励上,是否可以在国家科技创新与进步奖中增加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名额,或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进步奖”;在国家财政科技发展扶持资金中提高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投入比例;在国家级科技项目开发上,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一视同仁,通过指标等方式吸纳各方力量加入,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制定加大税收减免等公共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王翔认为,提高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科技服务水平,组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联盟,实现联合开发。在“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评定中,增加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序列。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设立博士点和博士后工作站,培养、发挥科技中介的作用,鼓励社会科研资源向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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