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大多数年收入达到12万元人民币纳税人的信息,税务机关是掌握的。
个税自行申报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记者昨天从国税总局了解到,截至3月1日,全国共有近40万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昨天介绍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时表示,离最后期限仅剩一个月,申报情况仍然不甚理想。这位负责人也坦言:“一些地方的实际申报人数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应申报人数有较大差距,申报进度偏低。”
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平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到了要申报时才发现收入资料不全、收入情况不清,无法及时申报;同时也与部分纳税人目前仍在观望,不着急申报等因素有关。他同时表示,并不排除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不想申报。“从2001年起,税务机关就陆续对当地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建档管理,大多数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内。”这位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下一步将采用点对点的工作方法,通过邮寄信件、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特定的行业、单位和人群提醒自行纳税申报,深入到高收入人群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单位做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社会上有传闻说国家正在考虑调整对股票转让所得的免税政策,“这是毫无根据的”。中国将继续执行暂免征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
这位负责人说,为配合中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1994年以来,一直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还明确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取得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实行减半征税。这位负责人强调,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年所得的范围,应包括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但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仍然继续执行。“要求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与是否征免税是两回事,不应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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